合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始建于1982年,国家家用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安徽)是在
合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的基础上筹建,由合肥市政府立项,国家质检总局2011年9月20日正式批准筹建(国质检科〔2011〕515号)。家电中心项目是国家质检总局支持安徽省优势产业建设的省部共建项目,被列入安徽省“861”计划和合肥市“1346”行动计划。2015年国家家用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安徽)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与国家总局验收,在同行处于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本院(中心)一期工程占地30亩,建筑面积25411㎡,拥有检验检测设备1000多台套,价值约7450万元。本院(中心)具有符合检测要求的环境设施和仪器设备,具有制冷产品、清洁器具、小家电、EMC、家电通用项目、电子产品、RoHS等各类白/黑色家电产品的检验能力。除以上家电产品的检测能力外,我院(中心)还具有建材、轻工、五金产品、贵金属产品、照明电器、电线电缆、食品相关产品、食品包装类产品的检测能力。我院(中心)的主要任务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为保证产(商)品质量提供检验技术保障;负责承担政府指令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任务;接受有关部门、行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委托,开展产品质量检验、仲裁检验和新产品质量鉴定检验及科研开发、技术服务工作。